商标侵权行为分为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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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行为分为哪些类型?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9 08:11:00

自2015年8月至今,注册公告期满、应该发放给申请人的武汉商标注册证断货了,在这长达半年多的时间里,依法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未收到一张商标注册证。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闻发言人对此事作出回应,称由于采购环节手续繁琐、部门衔接不畅等问题,导致商标注册证发放延迟,给商标注册人带来了不便,工商总局表示诚挚的歉意。

目前商标注册证用纸供应已经到位,3月28日已开始加班加点印制发放,5月底前将前期积压的商标注册证全部发放给注册人。届此,提醒本司相关客户,请耐心等待商标注册证的下发。

法律实务中存在不少商标权人明明正常使用某商标,但在需要其拿出使用证据时,所举证据却寥寥无几。商标的使用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处于正常使用的法律状态、投入使用的时间以及商标知名度的重要证据。然而商标使用证据本身需要商标权人在日常的商标使用中慢慢积累下来,而非发生商标权益纠纷后再通过法律手段刻意制作。

法律实务中存在不少商标权人明明正常使用某商标,但在需要其拿出使用证据时,所举证据却寥寥无几。鉴于此,小编建议武汉商标注册人在商标使用中注意以下细节的操作以利于自身商标权益的维护:

1、委托加工备案业务中凸显商标。由于我国对部分委托加工类产品实施备案制度,商标权人可以在备案业务中,备案带有自身商标的产品外包装。

2、产品包装印制合同中明确商标条款。由于商标主要在产品的外包装上呈现,经营者在与包装印制公司签署包装合同时应当明确在合同中明确包装所使用的具体商标及所适用的产品名称。属于图案商标的还应当明确商标图案。

3、广告是扩大商标知名度的重要方式。商标权人要留存的不仅是广告内容本身还包括商标权人与广告经营者之间的广告业务合同。该合同中应当明确所推广的商标名称及产品名称。

4、产品商标名称与企业备案标准相结合。我国对实施企业标准的产品实施标准备案制度,即,企业需要将自己的产品标准到有关部门办理备案供公众查询。经营者可以利用此业务的特点,在备案企业标准时,对适用该标准的产品的名称采用商标名称。例如,商标为“xxx”,产品为饼干,则企业标准的名称可以为: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xxx饼干。产品的商标名称运用到企业标准中对经营者证明商标的实际使用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在公众之中产生更有效的传播。

5、强化商标在业务合同中的使用。经营者与相对方签署的买卖合同或服务合同中,标注自身的商标有利于区分业务产品或服务同时也是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重要证据。例如买卖合同中明确所购买或销售产品的商标,或在服务合同中明确服务经营者的商标。如果合同本身不需要利用商标做业务区分,也可以在合同的页眉、页脚处添加双方的商标标识,既显得美观又能起到证明商标使用的作用。

6、业务单据保存。经营者与业务相对方之间的发票、订单或其他单据中均可以标注产品的商标。尤其发票中标注产品商标与产品规格对区分产品类型同时具有重要作用。

2016年3月24日,国家商标局(CTMO)宣布,为给商标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注册申请服务,即日起将施行一些新的实际措施。这是近年来,CTMO首次努力采取措施以方便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人。CTMO此次努力包括以下以下七项措施。

1.整理发布《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总结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工作实践中常见的疑难问题,结合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常见问题进行梳理,编写《商标注册申请常见问题指南》,并在中国商标网上发布。

2.部分商标业务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进行公证。为减轻商标申请人负担,缩短业务办理时间,在办理以肖像或名人姓名作为商标图样申请注册商标、商标转让和注销、外文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更正申请业务时,不再要求申请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公证。

3.细化补正通知书内容。为更好的指导申请人按要求进行补正,根据具体情况在补正通知书中适当增加解释性或指导性内容,使申请人补正回文更有针对性、更加准确。

4.允许多个异议案件合用一套证据材料。对于在同一个月内提出异议申请的案件,若当事人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完全相同(非部分证据相同),且在第一个案件(以异议申请时间为准)中已提交全套证据材料,则在其他案件中可不再提交证据材料,但须在显著位置载明全套证据材料所在案卷的号码(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号或商标局异议收文编号)。

5.扩大异议并案审理范围。对于双方当事人相同、被异议商标相同、合用一套证据材料或当事人相互提异议的案件,进行并案审理;当事人认为存在其他理由的,可以提出并案审理申请,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并案条件的,予以并案审理。

6.开通商标注册后续业务快速审查通道。对有紧急、重大理由,确需加快处理的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商标注册后续业务,申请人可以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加快审查,缩短申请人办理相关业务的时间。

7.优化中国商标网用户体验。完善中国商标网栏目设置,及时更新内容,提高网站稳定性;完善商标状态查询功能,增加领退信等流程信息,方便申请人跟踪业务进度。总体说来,上述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CTMO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也能给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更大的便利,对于其更加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成效,我们拭目以待。

商标侵权一直都是各公司企业所头疼的问题,不少公司企业因为商标侵权而损失惨重,那么商标侵权行为分为哪些类型?

1、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于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

2、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似于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

3、在相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相似商品上使用相似于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

A“相同商标”是指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进行比较,两者在视觉上基本上无差别。

B“近似商标”是指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进行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上述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会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C“相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者对象等方面相同,或相关公众普遍认为存在特定联系、易造成混淆的商品。在确定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时,应以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一般认识综合判断,武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相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可以作为判断相似商品或服务的参考。

D对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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