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公司商标续展不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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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区公司商标续展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9 08:27:43

我国《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一、找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有什么好处?

1、个人专利申请人通常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2、所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合格;

3、专利申请手续诸多,容易在某个环节出问题而导致申请失败,前功尽弃。

因此,通过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专利申请,将大大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大大提升专利申请的通过率,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此外,《专利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二、专利代理机构包括哪些?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分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两种。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与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最大不同,在于债务承担责任的不同: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三、专利代理机构靠谱吗

依法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还是很靠谱的。《专利法》中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依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

2、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专利代理机构负有保密责任。

一、“申请在先”原则vs“使用在先”原则我国的武汉商标注册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所以,就算你的商标使用时间比较长,但是没有进行商标注册,那么就不受法律的保护。

1、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使用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使用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对同一天申请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对于申请人同时开始使用或者均未使用该商标的情况,实际做法是由各申请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超过规定期限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的主持下,由各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3、两个原则的利弊,申请在先原则只需要将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作为审查依据,便于操作,但是不利于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使用在先原则可以保护最先使用商标的人,但是需要审查申请人最先使用商标的证明,不易操作。而且这种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因他人提供使用在先的证据而被撤销注册。

二、那么如果真的商标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注册,该怎么应对呢?第一种情况:商标尚未被核准注册的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对该抢注予以监控,商标注册中有一个异议期,可在这个阶段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

商标异议要点: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第二种情况: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商标法》第41条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可启动商标评审程序,即向商评委申请撤销抢注商标。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争议的前提: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商标注册满三年,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如果通过以上两种方法没有办法获得商标,那么建议重新进行商标注册。如果还继续使用之前的商标,则有可能有商标侵权的风险。因此,请尽早进行商标注册。

现在大多数企业都会注册商标,商标不但便于消费者识别我们的产品,而且也让产品更好推广。就拿武汉商标注册案例来说,其中不少企业都会考虑注册英文商标,而今天就来说说企业注册英文商标有哪些好处。

第一,在商标注册时开始有更多的企业考虑注册英文商标,而这样的好处之一就是更加国际化,对于很多打算做外贸生意的企业来说注册英文商标对于今后的业务推广有很大的好处,毕竟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只要是一直发展的话,总是需要英文商标的。

第二,在商标注册时经常遇到想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注册或者有非常相似的导致无法注册,而注册英文商标的好处在这里就体现出来,可以更好的避免因为重复或者相似导致注册失败,而且英文商标的流行也让商标变得多样化,这样企业就可以更好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商标。

第三,说到注册英文商标的好处其实对于很多行业来说,比如设计类行业和服装类行业等也是有利于树立产品形象和定位的,很多优秀的商标都有英文成分,因此单纯的从设计的角度来说选择注册英文商标也是非常有利的,而且之后一些了的宣传推广营销都可以使用英文商标,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设计有创意的英文商标。

刚才提到的就是注册英文商标的好处,因为具有很多好处所以在商标注册的时候注册英文商标开始流行,而且以此类推还可以注册其他外语类的商标,但是要注意考虑到商标注册后的使用情况如何,不要注册不伦不类的商标,让消费者觉得商标和产品完全无关那样只会适得其反。

1、先使用,然后注册一些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以“先使用后注册”。“先用后注册”的隐患在于,未注册的商标虽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先注册”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登记,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容易犯的错误。说明该商标是法定代表人申请注册的,但公司免费使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如果公司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和经营,一旦法定代表人撤资,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商标使用许可费,公司将遭受巨大损失。建议有上述问题的企业尽快将商标转移到企业名称上,避免日后出现麻烦。

3、请务必使用超出范围的此项超出使用范围,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很容易犯错误的。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武汉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分类使用。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未经注册,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存在侵权的可能。一旦侵权发生,要承担的责任可以大也可以小。

4、禁止自行变更商标注册信息商标注册人的字体、图案、名称、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到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是一种误解。这些商标申请者认为:“商标是我的。但是,商标注册信息变更后,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而不必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5、商标使用许可证未备案所谓“不与善意第三人对抗”,只是理解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而第三人并不知道该商标已被他人授权使用的情形,原许可合同不能限制其使用商标。企业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必须到商标局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商标许可纠纷,法律将站在无过错方的立场上,支持无过错方的要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你会好好休息的部分企业因管理不善,注册商标期满未续展,可能被商标局撤销注册。这也是我们日常使用商标中的一个误区。为更好地保护商标,建议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更新过期商标。希望以后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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