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加快专利受理审批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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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加快专利受理审批进度?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9 08:30:44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川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行政、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是指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武汉商标注册因为被认为近似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起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时候一般需要恰当的复审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商标驳回复审将会失败。商标注册驳回复审的4大理由:

(1)依据审查标准相一致的原则,结合本案,各引证商标均含有近似的构成要素,且在核定使用的类似群组上都有交叉,但最终相继被核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含有近似的因素并不是被驳回的决定性理由。因此,商标具备自身显著特征,能够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即应当予以核准注册。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广泛使用,已同申请人形成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

(3)申请商标同引证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明显的区分,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呼叫、含义等方面的具体区别,可以通过详细的展开说明来进行证明,增强说服力。

(4)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崭新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的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一般情况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商标法》第10条第1款前五项规定了五类不能用作武汉商标注册的标志,分别是: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这五类标志不能用作商标注册的原因大体相同。主要是因为国家名称等通常代表国家、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如果允许其作为商标的话,很容易使公众相信该商品或与国家和国际组织有某种联系,从而产生误解和混淆。

另外,国家、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标志性建筑物通常也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使用在某些商品上(如个人生活用品)可能有损国家尊严。因此,世界各国一般都禁止将此类标志作为商标使用。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国家及国际组织的名称徽记允许被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如下例外情况: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官方机构的同意或者授权。这种同意或者授权需要以书面文件证明。如果某一商标己经在国外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可以视为同意或者授权。

(2)商标中含有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但其整体是单位或企业的名称,不会引起公众混淆误认的,德意志银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等文字商标通常都可以做商标使用。

(3)商标中含有国家名称或者和近似的称呼,但是整体是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引起公众误认混淆的。比如中华鳄,虽然含有中华字样,但整体是客观存在的动物名称,不会引起误认。

(4)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比如将“红旗渠”用作文字商标。

(5)判断这五类标志是否可以用作商标,基本的原则在于消费者看到具体的某一标志,不会将其与这五类标准产生误认、混淆。

现如今想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其申请的条件和要求已经没有之前之前那么苛刻了,因为国家一些相关政策的出台,现在一般纳税人申请的条件已经降低了不少,而且之前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是其他纳税人在满足年应销售额的标准一般就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显而易见,在政策优惠方面一般纳税人相比小规模以及其他纳税人将会更加有优势。接下来就来谈谈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有哪些: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材料:1、营业执照;2、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3、银行帐号证明;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材料;5、纳税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后,连同相关资料、证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二、一般纳税人申请程序:1、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证件、材料;2、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初审,不通过纳税人申请的,会把材料退回纳税人;同意纳税人申请的,即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3、纳税人实际填写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后,连同有关证件、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三、一般纳税人申请条件:1、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商业企业,而且财务核算健全的,原则上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对新办企业,一般要营业满半年后才可申请认定,税务部门根据会计核算及销售额的大小的情况,然后确认是否可作一般纳税人。对一些投资规模较大、财务力量比较强、预计销售额比较大、单独设置财务会计部门的新办企业,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纳税人在公司注册后并开业满一年后,办理一般纳税人正式认定手续则需要根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进行申请。

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办理的内容已经完毕,一般纳税人的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且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也需要满足一般纳税人的条件才行。以上就是对一般纳税人申请流程的概述,您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相关的解答,如果您还存有其他财务和纳税上的困惑,就联系,吧,我们的财务服务能够帮助您解决所有您搞不定的财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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