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商标设计都存在哪些问题?
企业对于商标的使用,近年来越来越多,也越来越乱,也越来越不知道怎么样使用。商标使用不当不但会给企业带来损失,严重甚至会违法,给社会带来损害。因此,依法使用商标,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使用规范,统一标准。才能给企业的发展带来利好。那么,使用中应当注册那些问题呢?
1、依法使用
不违背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标。注册是个什么样的标志就使用什么标志,注册在什么商品(服务)范围,就在什么范围内使用。
2、恰当使用
目的在于防止商标演变为通用名称。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标和臆造词作商标,更要注意这一点。ASPIRIN(阿司匹林)本是一件商标名称,但现已演变为一种药品的通用名称。恰当使用包括以下几项原则:(1)将产品的通用名称与其商标一起使用。(2)使用商标通告。(3)以特别字体使用商标。(4)以正确的语法使用商标。
3、突出使用
就是要将商标置于包装或标识的显著位置。目前,多数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往往把商标设计得很小,象一个小钮扣似的,并放在很不显眼的位置上,既不突出,又不醒目,商标形同虚设。
4、长期使用
商标信誉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在选择了一个好商标后,要坚持使用该商标,切勿常常更换商标。尤其是商标有一定影响之后,更要坚持使用下去,图形、文字、色彩都不要变。
5、灵活使用
商标使用本身是门学问。商标使用得好坏,对企业的营销有很大的影响。精心研究商标的使用策略,最大限度地发挥商标的作用,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商标区分商品和服务的功能,对企业大有好处。不同的企业,由于其产品、市场销售形势等方面的差异,其商标使用方法是不同的。有的是企业只有一件商标,却使用在其所有的产品上;有的是一种商品有一件商标;有的是一种商品使用多件商标等。总的一个原则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当服从于集中顾客的注意力,造成完整的企业形象和具体的商品形象。国外一种值得借鉴的作法,在我国企业已开始流行,这就是总商标与产品商标相结合的使用策略。就是说企业有一件商标能够用于其所有的商品甚至服务上,代表企业的整体形象,这就是企业的总商标;同时在具体商品上又使用区别本企业其他商品的商标,代表该具体商品的特点和形象,这就是产品商标。此种方式尤其适用于日用生活品、饮料、化妆品、酒、食品、药品等产品品种繁多、规格不一、更新快的行业。目前,在企业中普遍存在着只有一件注册商标,开发出新产品时则使用产品的别名以示区别的现象。对此有必要认真加以改进。
6、尽量不使用未注册商标
尽管我国采用自愿注册的原则,但是由于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应尽量避免使用未注册商标。要么不使用商标,一旦使用商标就要申报注册。
7、慎重对待商标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制度有利于推广新技术、满足市场的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对许可人来说,不但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更重要的是可以扩大自己商标的知名度,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帮助自己去占领那些自己无暇顾及或不宜立即进入的市场。对被许可人来说,有利于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但对双方也有不利的方面。如果被许可方的产品质量达不到许可方的产品质量水平,将会损害许可方的商标声誉。对被许可方来说,由于使用他人的商标,在他人的卵翼下生存,长期受制于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此,企业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一定要综合考虑、权衡利弊、慎重对待。
第一,商标设计必须符合武汉商标注册法规。第二,商标设计应该与企业标志相呼应。纵观我国商标现状,在商标设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好些商标显得复杂、繁琐,不利于视觉识别。品名的设计是颇有学问的,且很有讲究技巧。在一般情况下,起名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好认、好记、好读,有一定的连续性。
(2)要立意高、本意好,具有时代感。
(3)要避免与本地区、本国以至国外产品品名重复。
(4)如果是外销品,要避免不犯忌讳。
(5)有的产品品名,最好能暗示产品性质。
(6)选择品名时,要考虑企业的特色。根据企业的地方特点、历史传统和特殊的专业等条件来齐名。
(7)在品名设计中,还要注意与企业的经营口号、经营理论和商用标语连在一起。
知识产权贯标可能很多人并不熟悉,它主要指的是企业贯彻并且执行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检查标准的一种专业表达。作为非常重要的行业规范,国家和各省市一直非常重视产权管理以及各方面的贯彻工作,希望能够以此来建立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体系,加强对于企业产权意识的培养,更好的引导企业做好产权保护方面工作,下面我们就为大家具体分析一下,贯标的目的和作用在哪里?
1、知识产权贯标能够督促企业做好产权管理,围绕企业的人力资源、人才资源和信息资源,做好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且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这不仅对于企业自身的发展有益,同时对其他相关的企业也起到了良性督促的作用。
2、贯标还能够明确企业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过程中的主要方针,做好原材料的采购,生产,销售和对外贸易等各方面工作,在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中,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处于受控制状态,避免自主知识产权受到破坏,从而能够成功的阻止了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
3、贯标工作还能够从知识产权创造、申报和使用等多个方面重点着手做好企业产权的运行控制工作,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做好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产权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合同管理等,充分做好日常产权保护工作,贯标还要求企业对自身进行定期的检查和分析。
知识产权贯标能够有效的督促并促进各个企业对照管理目标对工作进行有效分工,建立起知识产权动态管理机制,目前有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并不是特别了解,或者工作并不到位,如果您有需要产权贯标方面的技术或者政策支持,欢迎与我们进行联系,我们将热情为您做出解答。
注册商标是对于商标的一种保护,即使是商标共存,也要小心别一不小心侵权了。对于商标侵权我们都有所了解,不过对于商标共存可能就不太清楚了,下面为大家科普一下。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
1、善意的商标共存与恶意的商标共存根据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在共存期间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将商标共存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这里的善意和恶意均是指共存关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标权利人主观上存在不正当目的。善意的商标共存是指,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均尽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义务且不具有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即指共存之间,也指与共存之外的竞争者之间)。
2、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和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共存的客体即商标是否注册而来的。因为武汉商标注册与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
3、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约定的共存法定共存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存在的相抵触商标共存现象。特定的共存这主要是指相抵触的商标或因特殊原因导致现行法禁止共存有违公平,或在特殊情形下相抵触商标不再对商品来源起主要识别功能或已经附着在其他主要起标示作用的标识之上或消费者不在乎商标的有无,同时也不会增加消费者的搜索成本,这时,即便是近似度非常高的商标使用于相同的商品上,法律也没有禁止其共存的必要。约定的共存基于协议产生的相抵触商标共存。
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其他近似商标足以造成普通民众的误认,那么该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
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
3、显著性标准。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团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时存在时,如果一方出于恶意,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标或对他人造成损害时,法院会将其认定为侵权,从而禁止其使用。此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共同使用就不能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之中。
此外,在某些国家,当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因近似而发生冲突与纠纷时,法律通常会保护注册商标而对未注册商标加以否定,甚至禁止使用,此种情形也不应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中。也有例外。在承认商标先用权的国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可以对抗注册商标,此时的未注册商标可得到法律有限的保护。
上一篇:商标权的本质是什么?
下一篇:怎么进行武汉商标注册?
最新文章
- 武昌区专利形式的多元化探索[ 2024-11-16 ]
- 武昌区专利形式全面解析[ 2024-11-15 ]
- 青山区企业专利注册应遵循的原则[ 2024-11-14 ]
- 青山区企业专利注册的核心原则解析[ 2024-11-13 ]
- 青山区个人商标变更办理流程详解[ 2024-11-12 ]
- 青山区个人商标变更办理指南[ 2024-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