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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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作者:湖北金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06 09:04:30

商标侵权往往被许多企业视为受众。企业通常认为,只要合法经营不会产生侵权,但在当今激烈的竞争中,任何有竞争力的名称都可能产生类似或直接的侵权。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为时已晚。只有在即将来临的关键时刻,才能处理好相关的事务。那么什么是商标侵权呢?商标侵权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跟随武汉商标注册来了解一下。     

1、商标侵权是商标侵权的一种,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的行为,或者干涉或阻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损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必须有损害事实,即行为人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给商标权人造成损害。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同时,也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的商誉带来损害,财产损害和商誉损害都是损害事实。        

3、犯罪人的主观过错是指犯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事实。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即不当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商标所有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        

商标侵权是一种违法行为。债权人经常通过行政、协商等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侵权人通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销毁被侵权货物、作出相应的声明和赔偿损失。遵守法律。

近两年来,中国企业的品牌意识日益增强,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去年商标注册申请量已经一跃成为世界第一。按照商标局发布的数据,在如此大的商标申请量下,据统计去年商标驳回率(即注册失败商标局不批)高达30%,因此,商标起名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那么,怎么样取名才能让商标申请的通过率高一些呢?下面小编为您答疑:   

一、正确区分商标名称和公司名称   很多人认为:公司名称注册下来,商标也随之可以申请,其实是错误的。公司名称是区域性的,商标是全国性的,申请前检索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因此结果也一定不一样,公司名称并不一定能够申请成为商标名称的。   

二、取名时不要使用常见的、大众的词汇   现如今,商标申请量十分大,有许多客户喜欢使用大众词汇作为商标注册名称,而这样的商标名称重合率非常的高,从今年的申请来看,基本没有简短的,大众的词汇单独注册成功,除非是在前面加字产生不一样的含义。在使用英文名称注册商标时,像SUN、BLUE、MOON之类的单个词汇很难注册成功,英文商标的审查除了要审查英文的近似性以外,还要同时审查翻译过来的中文,出现率很高的词汇基本无法通过。因此,英文的申请建议用无含义的字母组合。或者在这些单词前面加字母构成无含义的词汇。   

三、不要使用表示产品性能或者特点的词汇   在商标注册时也要避免使用行业内通用词汇,避免使用表示产品特色的词汇。比如:第9类电子通讯,很多商标喜欢带“通”字;第25类是服装类,则喜欢带“美”、“好”、这些字眼区别性比较低,难以增加商标通过率。

四、避免用虚词   起名时, “之”、“斯”、“特”、“尔”、“乎”之类的虚词不会增加商标的通过率,比如“东方龙”与“东方之龙”商标,后者一般会因为前者而注册失败。   

五、正确认识组合商标   先许多客户喜欢用中英文组合或者加图形的组合商标,但对组合商标的认识却不足,很多人常常认为虽然英文商标近似,但加上中文就能申请成功了。但是实际上,组合商标只要其中一个要素构成近似,整体就构成近似商标,比如:英文近似,那加了中文也没有区分性,整件商标会全部驳回,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分开来申请,这样使用上比较灵活,同时也降低了注册的风险性。

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必须让标准成为质量“硬约束”。以专利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成果已经构成了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该指南明确规定:涉及商业模式的权利要求,如果既包含商业规则和方法的内容,又包含技术特征,则不应当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这意味着商业模式创新中的技术方案获专利保护。专利制度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制度,可以说是激发创新动力的基本保障。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市场竞争游戏规则面前,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

较之其他知识产权案件,专利案件具有专业技术难、审理周期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尤其是专利的授权标准和司法保护水平不仅关系到行业发展方向,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很多专利案件还涉及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社会关注度较高。如上海诺华公司诉石药集团专利侵权案,涉及可以治疗白血病的抗肿瘤药物伊马替尼,双方均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案件的审理结果将影响该类药品的市场格局以及市场价格。其实,建立于市场规则之上的专利制度,就是要用法律的和经济的手段确认发明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诉讼不仅是当事人保护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也成为当事人进行市场竞争或相互牵制的策略和手段。比如,华为公司不仅在美国和深圳同时起诉三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还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三星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再如,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诉亿光中国公司等5起专利侵权案,双方在美国、日本和德国多国多地法院均就白光LED、蓝光LED专利有效性或专利侵权进行过诉讼。推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必须让标准成为质量“硬约束”。

质量时代依靠专利力量,以专利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成果已经构成了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从国际形势看,全球经济发展与创新竞争态势对于专利司法保护有着迫切需求。虽然专利权保护具有地域性,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统一的国际贸易规则大环境下,各国专利保护规则和标准的相互渗透及影响不可避免。

中国在抢占标准话语权的过程中,如何甄别、借鉴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从国内形势看,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技术创新、专利申请和标准制定的结合,进而促进专利与标准的深度融合。

商标注册成功后,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规范使用。商标使用不规范,可能导致商标侵权、商标注销等。

一、企业分立、合并、变更、更名时,其商标权主体相应变更,但未办理商标转让、更名,即商标权主体“变更时不变”;

二、企业的形式没有改变,但却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即商标权主体“变更不当”;

三、将注册商标转让他人,以他人名义使用;

四、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组合,但仍在注册商标上标注的;

五、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原注册人未申请续展,仍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对该注册商标进行标识;

六、广告中商标使用不当。例如,在广告语言中,利用他人的商标来提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利用自己的商标来贬低他人的商标;

七、纯视觉意义的注册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听觉意义的注册商标,或者在实际使用中混淆纯视觉意义引起消费者误解的注册商标;

八、组合商标的使用不规范。商标合并使用,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章第七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使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商标使用人应当对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规范注册商标的使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权授权确认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略有不同的,但其显著特征没有改变,可以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注册商标的专有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包括:

① 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在有关经营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② 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任何人不得在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同一商标或者近似商标。

③ 许可权:商标注册人依法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权许可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④ 禁止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制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擅自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

⑤ 抵押:商标注册人有权将其注册商标作为商业活动的抵押物抵押。

⑥ 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无偿或有偿转让给他人。

⑦ 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其法定继承人可以按照财产继承的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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